2026-09-02 18:21:21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点击:673 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作邮箱。
联系人:谢梅杰;联系电话:0771-2368392;工作邮箱:gxzjtjgc03@zjt.gxzf.gov.cn。
附件:1.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6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回顾
“十四五”时期,广西建筑业承压前行、稳中求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筹推进惠民生、稳增长、防风险、促转型、保安全,建筑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十四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建筑业平稳发展
“十四五”期间,广西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速4.8%,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合理区间。产值外向度由2020年的16.7%增长至2024年的22.1%。入统企业由2087家增加至3383家,增长62.1%;特级资质企业由14家(17项)增加至19家(22项)。
(二)建筑市场环境持续改善
升级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与远程异地评标。完成全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建立新计价依据体系。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
(三)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十四五”期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监督覆盖率达100%;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逐年“双下降”。提升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实施外墙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明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十四五”期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分别下降12.37%和26.61%,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实现“双下降”。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检测机构管理,提升消防监督水平,持续开展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强化信息化监管,开发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推动全区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实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机制。
(四)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以持续深化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监管为抓手,全力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落实落地,合同上传率从不足20%提升至80%以上。三项创新做法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推广;“实名制考勤项目占在建项目比例”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助力广西连续6年获评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等。构建“政校企协”四级联训网络,建成智慧教育基地,落地全国首个安管人员常态化AI考试场景。
(五)强化对接东盟市场
2023年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签署《南宁倡议》。2025年在桂林举办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通过《桂林倡议》,在数智赋能、文化传承、“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达成共识。
(六)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稳步发展
2025年末,在桂勘察设计企业576家,甲级资质158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实现零的突破。25人获评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面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勘察信息化监管,应用AI智能岩芯识别技术,岩芯造假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线全国首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平台。
(七)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成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基础数据库。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全区3858个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全国系统,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治率达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2056户、棚户区改造5.15万套。
二、“十四五”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业发展面临压力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公路、铁路、水利、港航、矿山等多个领域资质稀缺。
(二)质量安全管理仍需提升
智慧工地推广深度不足,新开工项目接入率未达预期。住宅工程品质尚未达到“好房子”标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增反降”,传统的监管方式效率低下。
(三)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
本土企业市场占有率低。高端人才短缺,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能力不足,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
(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存在短板
同质化竞争激烈,低价恶性竞争问题突出,新兴领域拓展不足,BIM应用停留在基础建模,数字化交付标准不统一。
(五)防灾减灾存在薄弱环节
房屋防灾减灾技术标准滞后,农村房屋抗灾能力不足,现代建造技术推广不足。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五五”时期,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城市更新、数字中国、“双碳” 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建筑业开辟了全新发展赛道;同时也要看到,行业发展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和多重挑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城市更新、“好房子”建设提供突破口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广西将强化标准引领、科技赋能,大力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擦亮“广西建造”品牌。
(二)数字中国、人工智能加速发展新型智能建造
国家鼓励“人工智能+建筑业”融合发展。广西将构建以“全链条协同”为核心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推进建筑工业化,重点推动智能化建筑机器人应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三)“双碳”战略催生绿色建造空间
“十五五”期间,广西将以全产业链的减碳工作为核心,完善绿色建筑制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造桂派木构绿色建筑产业。
(四)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助力企业走向东盟
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为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搭建桥梁。广西建筑企业凭借技术、资金、管理优势参与东盟项目,龙头企业已获得市场准入资质。
二、面临的挑战
(一)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需完善
数字化转型深度不足,数据孤岛严重。基层监督机构弱化,人员数量与能力“双短缺”。信用评价缺乏全国统一标准,存在区域壁垒。市场清出机制不健全,低价中标现象突出。小散工程点多、面广,长期存在监管盲区,风险防控压力大。
(二)市场需求收缩,行业增长承压
全区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面积等先行指标持续下滑,建筑业新签合同额锐减。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压力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放缓,建筑业依赖投资拉动的传统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三)工程建设领域账款拖欠与资金保障压力依然较大
工程造价争议多,竣工结算困难,政策执行力度不足,资金监管有漏洞,中小建筑企业资金链紧张局面尚未根本扭转。
(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面临总量萎缩与老龄化“双碰头”
产业工人队伍规模逐年萎缩,平均年龄已处于40—50岁之间,年轻劳动力流失严重,“代际断层”风险加剧。现有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与智能建造、装配式施工等新型建造方式要求不匹配,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供给严重不足。
(五)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转型
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待提升,管理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智能化监管手段的深度与广度存在不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六)防灾减灾存在薄弱环节
“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状况依然存在。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等新型承灾体大量涌现,对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提出更高要求。
(七)建筑业统计制度需系统优化
2025年国家实行建筑业统计改革,增加值核算口径由注册地建筑业产值切换为在地建筑业产值,需应统尽统。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构建发展目标体系,全力打造“广西建造”升级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为目的,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为动力,健全市场管理与质量安全体系,夯实科技人才基础,培育新质生产力。主动融入“人工智能+”行动,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以服务“四好”建设为抓手,擦亮“广西建造”品牌,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与人民至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高品质建筑产品回应民生关切。
坚持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赋能,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
统筹市场机制与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与法治建设,构建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统筹发展与安全底线——强化底线思维,健全施工及既有房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区建筑业产业规模平稳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取得跨越式发展。建筑市场秩序治理成效显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化造价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AI赋能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链条协同,智慧工地新开工项目接入率达到90%以上。装配式建筑持续推广,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筑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广泛应用。人才队伍结构显著优化,行业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全面增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广西建造”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核心量化指标见附表:
附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
1 |
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4.96% |
≥5.5% |
预期性 |
|
2 |
智能建造工程项目覆盖率 |
\ |
40% |
预期性 |
|
3 |
智慧工地建设覆盖率(在建项目) |
\ |
≥50% |
预期性 |
|
4 |
智慧工地新开工项目接入率 |
\ |
≥90% |
预期性 |
|
5 |
安全可靠BIM技术普及率 |
\ |
35% |
预期性 |
|
6 |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 |
≥50% |
预期性 |
|
7 |
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增长率 |
“十四五”期间年均44.1% |
年均≥2.5% |
预期性 |
|
8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9 |
单位建筑面积直接碳排放下降 |
\ |
3% |
约束性 |
|
10 |
领军人才库规模 |
\ |
200人 |
预期性 |
|
11 |
累计新增注册执业人员 |
\ |
2.5万人 |
预期性 |
|
12 |
累计新增安管等从业人员 |
\ |
10万人 |
预期性 |
|
13 |
累计培育持证现代建筑产业工人 |
\ |
3万人 |
预期性 |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围绕“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短板弱项,以打造“广西建造”升级版为主线,系统部署产业提质、规范市场、智能建造、工业化转型、绿色低碳、模式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质量安全、勘察设计、防灾减灾十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擦亮 “广西建造” 品牌。
一、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一)加快企业结构优化与创新转型
增强大型企业综合发展能力,培育建筑业“链主企业”,推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协同联动,促进建材、部品部件、装备、技术深度融合。在基础设施、片区开发、城市更新等领域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以“投资人+EPC”、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项目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做专做强,在建筑机器人、数智化平台服务、模块化建筑、集成厨卫、绿色低碳建材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深化央地合作,提高区内企业承建重大基础设施比例;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优化产业生态,增强区域集聚辐射能力。
(二)促进建筑业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互促共进。推动建筑业加强与设备和装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等上下游产业协同,聚焦建设工程品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安全保障等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带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造业数智化、绿色化发展,赋能建筑业提质升级。
推动建筑业与服务业协同增效。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城市更新中的关键作用,鼓励传统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管理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市政运维、物业管理、智慧城市运营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拓展。支持科技服务业赋能建筑业打造应用场景,实现建筑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三)支持企业技术驱动转型
完善建筑科技研发与标准体系,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自主创新龙头企业。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规划及国家、省级科技项目。
(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与央企、国企合作承接区外工程。深化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成效,建设中国—东盟建筑产业服务平台,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强化政策性金融、法律支持,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环节拓展,推广“投建营一体化”,打造“广西建造”国际化品牌。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重点监管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国家和行业信用体系为核心,依托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深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运用大数据、AI等技术实时监测信用状况,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与数字化监管
巩固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强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为治理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支撑。构建造价成果文件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造价数据可追溯。在房屋结构、消防、人防实体安全经第三方检测鉴定合格、守住工程安全底线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时期执行规范标准,对规划核实、竣工备案、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实行分类容缺受理、并联勘验;次要档案、缴费证明等非核心材料实行承诺制限期补齐,开辟遗留项目联合验收绿色通道,简化分栋、分期验收流程,压缩收尾周期。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健全治理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拓宽融资渠道,推广金融惠企“助建贷”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
推动修订《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深化计价依据改革,定期发布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市场价格信息。完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鼓励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深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核心价值塑造,推动造价咨询收费水平与服务深度、专业难度等相匹配。
(五)优化建筑业统计制度
深化在地产值统计改革,健全数据统筹和共享机制,依托“三清单”提升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统计数据与宏观经济关联分析。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有关指标统计,量化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等。
三、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
(一)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推动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系统集成、安装技术、连接节点等关键环节技术优化升级。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推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项目中应用,引导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采用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模块化建筑。
(二)完善碳减排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广西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制度,指导建筑项目实施碳排放核算。推广BIM辅助碳排放计算。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完善建筑能效测评机制。依托建筑能耗和碳排放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分析。探索在公共建筑运营管理等环节披露建筑能效等级信息,推动形成以建筑能效等级为导向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持续完善全产业链技术体系
聚焦设计引领、制造支撑、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运维升级六大环节。推广标准化设计,发展成熟结构体系,攻克关键技术难点。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升级智能生产装备,优化产业基地布局。
四、全面推行绿色建造
完善绿色低碳建材采信应用机制与数据库建设,推动绿色建材在工程中规模化应用,落实国家绿色采购政策,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标采购环节优先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筑类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稳步提升政府采购绿色低碳认证采信比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绿色低碳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探索“绿色金融+工业化建造”协同模式及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制度创新。强化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广节能设备和绿色化施工方式,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城市更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光伏一体化及电气化改造,同步完善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支持符合“好房子”标准的低碳住宅项目建设。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现场分类处置,推广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高品质再生建材应用,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产物环境风险管控,防范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
五、大力发展智能建造
(一)探索“人工智能+建筑业”发展路径
推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促进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产业链“上云用数赋智”。打造“机器代人”场景,培育产业集群。遴选30家以上企业开展试点,设立智能建造技术研发中心,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出台智能建造项目和基地认定标准,遴选自治区级试点项目,定期发布广西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组织建筑企业开展智能建造经验交流。
(二)加大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实现新建项目各类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安全隐患识别准确率显著提高。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激励企业探索前沿技术。推进建筑领域“机器代人”,加快研发面向“危、繁、脏、重”施工场景的建筑机器人,以及适应城市更新精细化、低影响要求的专用施工装备,以及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检测设备等。
(三)打造AI赋能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持续深化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建设中国-东盟建筑业服务平台,常态推进东盟国家出访、对接协调工作,加强“走出去”各类政策支持宣贯。推动广西智能建造技术标准、工法向东盟推广,推动资格互认,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
大力推进安全可靠BIM技术在政府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全面应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自主可控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交付三维模型。探索统一交付标准,搭建智能建造BIM云平台。建立BIM人才认证体系。建立高质量造价指标数据库,构建造价信息发布平台,推进前沿技术与造价行业深度融合。
六、创新生产组织模式
(一)持续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控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分行业根据项目特点,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优化完善工程总承包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库,扶持广西企业提升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引导施工、设计企业突破专业壁垒,重点向水利水电、港口航道、通信工程等领域拓展稀缺资质。
(二)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鼓励民间投资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扶持涵盖多领域、多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不少于50个项目试点推行。
(三)鼓励“投建营一体化”模式
推动一批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由单一工程建设向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延伸,向“好房子”建设集成商、城市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企业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新基建、绿色 低碳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建筑医院)、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建设。
七、打造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一)完善技能培育体系
建设依托企业的自治区级新兴工种专项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推广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建立技能人才需求动态监测平台,按需调整培训课程。面向在岗工人、新入职工人、转岗工人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施工现场所有一线操作工人,分类分层开展培训。改革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擦亮“八桂建工”劳务品牌。
(二)加快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区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和深化BIM技术应用、建筑机器人、CIM应用等相关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建筑业”等交叉融合课程,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岗位需求动态衔接,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培养具备数字化素养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技能工人数量稳步增长,BIM技术员、装配式安装工、智能设备操作工等新兴工种占比逐年提升。
(三)提升实名制监管水平
深化实名制管理,聚焦广西建筑行业用工薄弱环节,加大对未纳入监管项目和企业的查处力度,完善考勤与薪资发放联动机制,实现全区用工监管无死角。强化人工费用拨付源头治理,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查总包单位截留挪用行为,筑牢工资支付资金防线。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实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合规。建立“拨付提醒—异常预警—快速处置”机制,预警响应不超过24小时,处置闭环率100%。
八、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管控贯穿全生命周期
(一)强化智能监管应用
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数智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构建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数字化体系,加快推动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广西落地;推动检测系统、起重机械系统优化与推广应用,实现检测监管系统数据与质安监系统数据融合使用,从业务流程上防范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不合格实体不会进入下道工序;优化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安拆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管;优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监测技术,提升各类检测精度和效率,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信;探索AI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场景,为推广AI技术应用提供可复制经验。
(二)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从提升监管效能、易发问题整治、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标准引领和满意交付等方面推动房屋市政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提升。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建设,聚焦突出问题攻坚,健全一批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实用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培育追求卓越的质量氛围,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协同共治的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新格局。
(三)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同时,建强一支专业过硬、作风扎实的监督队伍。优化监督评价流程,完善评价系统功能,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切实提升监督评价工作成效。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分级制度。推行住宅工程交付查验制度、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提升购房业主满意度。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实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
(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高处作业、深基坑、起重机械等事故多发频发领域。强化危大工程全过程监管,推广智能化监测设备全覆盖安装,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和监管效率。建立小散工程属地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建立实施事故预防服务长效机制,健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机制。
(五)防控建筑运行风险
推行既有建筑定期安全评估与分类管控制度。对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房屋定期开展安全体检,对超高层、大跨度建筑及玻璃幕墙开展专项体检,及时发现结构安全隐患。完善在建工程防灾应急预案。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城市建筑安全风险综合防控平台。
(六)建立建筑产品使用电子说明书制度
编制建筑产品使用电子说明书,涵盖工程建设、建筑材料和设备、日常使用与维护、拆改限制和更新指引、应急避险等内容,竣工验收通过后交付建设单位,为后续使用维护、更新改造提供支撑。探索建立房屋维修“放心施工队”机制,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房屋维修服务,供群众选择。
九、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市场制度改革
优化勘察设计评标方法,突出技术因素,提高技术标权重,重点对团队能力、勘察设计方案等进行评审。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拓展服务领域与模式
推进民用建筑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在技术复杂类、工艺主导类项目中推广以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加大设计施工“双资质”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单一市场主体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支持设计企业转变为综合解决方案技术集成服务商,提升全过程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能力。
(三)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压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落实“一码溯源”和责任追溯机制。从严管控设计变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强化消防、危大工程、交通等行业附属建筑的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流程,健全适配城市更新工作的建筑设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质量。
(四)深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推动物联网、北斗定位、AI视觉识别等技术在工程勘察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生成式AI等在勘察、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场景的试点应用。推广BIM审图和人工智能辅助审图。
(五)服务“四好”建设
鼓励建筑师、工程师、规划师等“多师”协同,提供人性化、特色化、集成化设计及专业咨询服务。加强“好房子”设计服务,推动“好房子”设计实践,形成一批“好房子”优秀设计案例。提高“好小区”“好社区”设计水平,同步设计通信配套设施,引导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积极推进城市设计。
(六)塑造地域设计品牌
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动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加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重要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以“地域适应性+民族文化”为核心,系统梳理提炼“桂风壮韵”建筑文化元素,建立“桂派建筑基因库”。开展“桂派”设计评选与推广活动。
(七)优化人才培养体系
开展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选拔一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动数字化能力纳入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十、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健全防灾减灾保障机制
细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责任分工,建立重点防控与评估机制。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健全本地区地震信息员联系制度,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修订)并推动实施。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强化建设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建立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风险。优化重要机房等设备设施选址、规划设计和改造升级,提升防涝、防风、抗震等能力,稳步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抗震加固。有序解决存量玻璃幕墙和建筑外立面老化、房屋附属物失修、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提升村镇建筑抗灾能力,完善村镇建筑安全选址和抗灾设防要求,推广抗震、抗风、防涝性能良好的农房建设技术和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引导农户自主改造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农房。
十一、保障措施
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财政资金、金融信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资源,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配套落实文件,围绕建链强链补链制定专项政策,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考核督导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强化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在规范行业秩序、标准制定、行业自律、诉求反映等方面加强引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抢抓机遇、加快转型,形成政府引导、协会搭桥、企业实施的协同推进格局,合力推动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引用资料
0000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5年10月23日)
0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3月13日)
0000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2022年3月25日)
0000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00005. 《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5年7月14日)
00006. 《2025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报告》(2025年12月22—23日)
0000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建改发〔2026〕38号)
00008.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十五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00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桂政发〔2026〕15号)
00010.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建管〔2022〕18 号)
0001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构建广西建筑业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4〕17号)
0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稳中求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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