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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色交易所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知

2024-08-08 19:47:47来源: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点击:1274 次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通告〔2024〕18号)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色交易所)组织实施北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

2024年9月2日(星期一)9:30-10:00。

发放总量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数量为150万吨。

参与人资格

本市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及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参与人须已完成交易开户等相关工作。

申报竞买量

单个重点碳排放单位申报的竞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15%;单个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申报的竞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3%,所有参与竞买的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竞买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20%。

竞价底价

104.89元/吨。

该价格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所有交易日公开交易成交的本市碳排放配额加权平均价。

竞价流程

(一)报名

参与人须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www.bjets.com.cn)有偿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9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包括竞价申报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价申报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采用单轮竞价的方式。参与人可通过竞价系统进行一次申报。申报应明确竞买的数量和价格,数量应为1吨的整数倍,价格不得低于竞价底价且应为0.0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竞价系统成功接收到的申报,参与人无法撤销、更改。

2.缴纳竞买保证金

参与人在报名期内,需通过竞价系统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1+手续费率)。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买入方手续费率参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标准》所确定的公开交易经手费标准,即7.5‰。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参与人资格确认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确认。参与人可于2024年8月30日13:30后登录竞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竞价成交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以发放总量内的最低申报价格作为统一最终成交价格,由竞价系统按照成交方式完成竞价。参与人可于2024年9月2日10:00后登录竞价系统查询结果。具体成交方式如下:

1.竞价系统先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参与人(包括重点碳排放单位和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的申报进行排序,对于价格相同的再按照竞价申报时间优先原则(以竞价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进行排序。按照前述规则统一排序后,如参与竞买的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申报总量超过本次有偿发放配额总量的20%(30万吨),则超出部分为无效申报。

2.根据排序结果,以发放总量内的最低申报价格作为统一最终成交价格,并按照排序依据参与人的申报数量逐一成交。      

3.当申报总量小于或等于发放总量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参与人申报数量成交;当申报总量大于发放总量时,排列末位的有效申报,按实际可竞得数量成交。

(四)结果发布

北京绿色交易所适时发布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结果。

(五)配额登记

竞买所得配额由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予以登记,登记名称为BEA-P2023,为可交易产品。参与人可于2024年9月3日登录管理平台账户查询。

(六)资金转出

竞价结束后的资金余额,参与人可于2024年9月3日后登录竞价系统自行提交申请转出。

其他事项

(一)有效期

参与人竞买所得配额(BEA-P2023)有效期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明确的履约截止日期。

(二)培训安排

北京绿色交易所将于2024年8月13日开展本次有偿竞价发放培训,具体培训信息将通过北京绿色交易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咨询服务

竞价系统操作相关咨询,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

(010)57382535/(010)57382560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通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