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17:27:38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点击:689 次
工信厅通信函〔202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5〕54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各地实施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度拟在50个地区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提升算力高效运载能力,推动算网融合发展。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调研指导,推动实施单位对照目标加快行动实施,不断提升算网运营能力。
附件:2026年度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实施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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