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8:05:02来源:财政部网点击:1418 次
5月31日,财政部网站对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显示,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竞争性评审,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160
新闻链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资金支持方向具体包括:
1.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对城市燃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等城市地下管网实施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地下管网整体水平。
2.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对污水处理管网按照“厂网一体”的模式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3.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对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杆箱、物流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城市绿地服务功能,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
4.老旧片区更新改造。对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进行节能降碳等提升改造,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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