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9 09:31:18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微信点击:1140 次
要点速览: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总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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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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