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分享  |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中国城市节能网主题活动西部论坛正文

两部门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2023-09-18 14:53:49来源:国家能源局点击:5902 次

微信扫码后右上角选择分享或转发给朋友

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发电侧价格由电能量价格、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侧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含交叉补贴)、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市场限价设定应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有利于市场发现价格,激励投资,引导用户侧削峰填谷,提高电力保供能力,防范市场运行风险。

现货市场运行地区,辅助服务费用由发用电两侧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共同分担。

各省(区、市)/区域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开展现货市场的地区,要做好市场限价、市场结算、发电成本调查等与容量补偿机制的衔接。具备条件时,可探索建立容量市场。

详情如下: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省级 vs 国家级零碳园区到底差在哪?申报国...
  2. 零碳园区不是“买绿电、买绿证”,真正要做...
  3. 建设零碳园区,地方化债新手段?
  4. 关于印发《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
  5.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全面开工:80% 都是存量...
  6. 中国经济半年报︱新型电网建设提速!“十五...
  7.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环境...
  8. 《北京市工业设计赋能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9. 住建部印发《“好房子”建设指南(试行)(...
  10. 首部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解决了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