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3 20:42:01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点击:1044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部署,积极推广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发挥典型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近三年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建设或运营单位。由其他单位申报的,应征得建设、运营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鼓励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
(三)申报项目范围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民用建筑,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居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对集中连片建设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四)申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图审、施工等许可文件,并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五)申报项目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5074或《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DB37/T5237等,并编制了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专项设计和能耗及碳排放计算书。
(六)申报项目具有稳定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运营数据可量化、可评估。已竣工1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有连续运行的能耗监测数据或能源账单、室内环境数据等。获得相关专利、认证证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项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二、申报资料
(一)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
(二)申报项目实景照片或视频(含施工过程中和验收运营后),其中,实景照片应为高清像素,且数量不少于10张,至少涵盖鸟瞰实景、室内外实景、关键设备、能耗监测系统、室内环境监测系统等。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专项设计和能耗及碳排放计算书及其他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指标、建筑气密层布置图、关键节点详图、节能计算书、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专利、奖项、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中央驻鲁单位、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单位需将申报书装订成册,其他申报材料扫描形成电子版。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优秀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推荐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等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优秀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郭磊、陈恒亮,联系电话:0531-51765144,邮箱:guolei@shandong.cn。
附件:1.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申报书
2.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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