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6 22:48:27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721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山东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决定将济南市零碳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等53个项目列为2025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创建项目(名单见附件),试点创建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试点实施。试点创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试点任务和试点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抓好试点创建任务落实,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创建任务。同时,做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资料归集、整理,依托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综合管理系统(http://221.214.62.53:9020/user/login),动态填报试点创建情况,并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年度总结报告。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完善试点创建管理机制,指导督促试点创建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创建,并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
三、强化核查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试点项目核查等,对试点创建项目开展动态评估。试点创建任务完成后,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后、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列为试点项目并颁发相应证书。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试点创建项目应取得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创建项目取得相应运行认证的,视为通过验收。对试点创建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实施不到位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取消试点创建资格。
附件:2025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创建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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