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5:18:37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点击:677 次
各区(市)发改局,高新区经发部,各相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驻青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要求,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我市“节能降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供需双方对接成效,提升行业创新发展能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委拟组织推荐青岛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九批),同时在全市开展2026年度节能降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九批)
1.推广目录申报范围
制备合成甲醇等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及封存(CCUS)领域;既有公共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宅改造等建筑领域;工业装备升级、节能材料制造、“工业互联网+绿色降碳”等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公共机构领域;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污水污泥处理领域;大宗固废、可再生资源、二手商品、废旧设备及电池、医疗废弃物处理等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以及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领域的先进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
2.推广目录评选侧重点
突出成熟可靠、适用落地,重点评审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性、成熟稳定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合规性,以及规模化应用前景与市场适配性,侧重遴选可直接应用、便于批量推广的技术、产品或装备。
二、2026年度节能降碳典型案例征集
1.典型案例征集范围
在以下领域开展节能降碳取得突出成绩的应用典型:
工艺革新:鼓励创新生产工艺流程,实现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技术创新:征集能够显著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改善产品质量或开创全新市场领域的创新技术;
设备升级:征集高效、智能、自动化的生产设备与工具,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材料研发:探索新型材料的应用,包括高性能材料、环保材料、智能材料等,以满足不同领域对材料性能的特殊需求。
2.典型案例评选侧重点
突出先进创新、示范引领、经验可复制,重点评审项目实施模式的创新性、实践成效的显著性、问题解决的针对性,以及经验做法的可借鉴性、可推广性,侧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路径与工作模式。
三、征集条件要求
1.申报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或典型案例项目已运行一年以上;
2.申报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需由2家以上用户对技术、产品或设备出具评价;
3.申报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或典型案例应用单位现在正常运营,案例项目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良好;
4.申报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有良好的上升空间;
5.申报单位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申报的案例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四、工作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并可同时报送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或典型案例。各申报企业、单位根据附件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区(市)组织筛选后,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抓紧进行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填写《汇总表》。
请于4月30日(星期四)前,以区市为单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环境处”,同时抄送“青岛市能源保障中心”,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青岛市能源保障中心。
附件1.青岛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报告(参考).docx
附件2.青岛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汇总表.docx
附件3.2026年节能降碳典型案例申请报告(参考).docx
附件5.青岛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设备及节能降碳典型案例申请材料承诺书.docx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张议文,联系电话:8387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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