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分享  |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中国城市节能网要闻快讯新闻资讯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一批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2023-11-20 16:21:56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点击:383 次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无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信息通信网络工程项目规范》《信息通信管线工程项目规范》《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通用规范》《低温环境混凝土应用通用规范》《化工矿山工程项目规范》《有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工程防静电通用规范》《精细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通用规范》《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规范》等一批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点击下方蓝色标题了解标准详情。


《无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

本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无机化工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造、维修等全生命周期必须执行本规范。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iaoxiaoyu@cwcec.com。

2.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019号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0223。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项目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为公众用户提供服务的信息通信网络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信息通信网络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拆除。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

xiaoziyu@cmdi.chinamobile.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政编码:100080。


《信息通信管线工程项目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信息通信管线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拆除。其他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xuem@dimpt.com。

2.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邮政编码:450007。


《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爆炸性环境防雷与接地系统的施工与验收,以及爆炸性环境电气保护。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

gongpuzhan-hqc@cnpc.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邮政编码:100012。


《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通用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与拆除。本规范是国家技术法规,是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基本的技术底线,是政府治理和依法履职的技术依据,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技术规定。本规范覆盖各类工程项目,覆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技术规定。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ali@chengda.com。

2.通信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邮政编码:610041。


《低温环境混凝土应用通用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低温环境混凝土(-40℃~-197℃)的工程应用,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建设项目正常使用需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jinguang-hqc@cnpc.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邮政编码:100012。


《化工矿山工程项目规范》

本规范是化工矿山工程项目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不一致时,必须进行合规性判定。化工矿山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节约能源资源的原则,鼓励采用适宜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创建智能化、绿色矿山。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uzhigang02@sinochem.com。

2.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邮政编码:222004。


《有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有机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c1632@hlet.com。

2.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7号;邮政编码:710065。


《工程防静电通用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工程防静电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保证工程防静电的正常运行。工程防静电的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拆除必须遵守本规范。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unjj@cesi.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07。


《精细化工工程项目规范》

精细化工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改造、拆除必须执行本规范;本规范不适用于化学合成药品和日用化学品;本规范不适用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条件下对精细化工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angjianping@chengda.com。

2.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279#成达大厦25楼;邮政编码:610041。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通用规范》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必须执行本规范。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renzc@enfi.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100038。


《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拆除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相关规定。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henxw.hx@chinaccs.cn。

2.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邮政编码:3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