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11:16:50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点击:1201 次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运用,从政策制度、宣传培训、试点示范、成效评估4个维度,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高质量发展。目前,天津市已有37家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合同总金额14.8亿元,节能改造面积280余万平方米,吸引社会资本2亿余元。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提高用能效率,降低财政刚性资金保障规模,加强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前瞻性研究,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公共机构和天津市用能服务企业,调研分析公共机构在能源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建设、轻运维、缺管理等问题,找准能源费用托管缺政策、缺制度等症结。同时,赴山东、江苏等省份实地调研,了解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践成效,学习借鉴先进经验。2021年4月,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起草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的适用范围、托管流程、预算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2022年9月,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印发后,管理局及时对标对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的通知》,完善制度机制,补齐政策短板。
坚持把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作为能源费用托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公共机构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丰富会议推介、实地走访、案例观摩等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云课堂”开展线上培训,解读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政策,讲解实施规程和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题专栏,宣传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优秀托管案例。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参观考察优秀托管项目,现场观摩托管成果,扩大托管工作影响力。针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用能体量大的特点,召开专题会议培训指导。2023年底,举办全市低碳(零碳)示范单位建设暨能源费用托管推动会,交流工作经验,明确目标方向。
管理局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分析研判适合优先开展能源费用托管的公共机构类型,分门别类开展示范点建设,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指导市政务服务办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更换冷热源,改造照明设施,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施“能源资源托管+设备设施运维”管理模式,综合节能率达15.7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从每平方米17.3千克标准煤降至13.5千克标准煤。指导天津市北辰医院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方式,改造供冷和供热系统,采用先进磁悬浮空调机组和水源热泵系统替换老旧空调系统,综合节能率达到14%;改造医院行政楼围护结构,打造了全市首个实用近零能耗建筑。指导新华中学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将校内综合楼由市政供暖改为空气源热泵供暖,供暖效果明显提升,同时年节能量达到230吨标准煤,节能率达到30%以上。此外,还组织对高校、场馆类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推动实施市场化节能改造,力争使能源费用托管应用范围实现全覆盖。
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能降碳与节约经费并重,把能源审计、成效评估贯穿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全生命周期。一方面,组织前期评估,对即将实施托管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诊断用能状况,摸清能源资源消耗底数,确定能源基准;结合用能单位自身特点,针对性组织托管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和专家评估。另一方面,对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满一年的项目进行用能数据分析,综合评价投入产出比、节能量、节能率、能效比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6家单位的效果评价情况看,共吸引社会资本3219万元,一年来能源实际发生费用比托管前减少约947万元,年节约财政资金共179万元,既降低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又压减了运行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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