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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立零碳工厂 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

2025-08-04 17:23:20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点击:675 次

近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建立河北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不断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拟组织开展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建设工作。

培育对象及目标

围绕我省主导产业,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食品医药、电子信息、轻工等重点行业,遴选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建立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为申报国家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做好项目储备。鼓励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先行先试。鼓励培育对象在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创新、先进技术应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等方面进行开创性探索,通过2-3年培育建设,培树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培育程序

(一)建立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对照《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河北省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2、附件3)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以下简称市级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工信部门择优向省厅推荐(原则上各地推荐零碳工厂培育名单数量不超过30家,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名单不超过3个)。请各市级工信部门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纳入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

(二)开展帮扶指导。各级工信部门要结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和“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入库培育单位的服务指导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绿色低碳建设。入库培育单位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总结相关指标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报送当地市级工信部门,市级工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送省厅。

(三)实施动态调整。培育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进行补充更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入库培育单位绿色低碳建设成效分类施策,对建设进度快、成效明显的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进展较慢或者培育质量较低、难以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的,退出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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