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1 14:03:43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点击:674 次
管理办法明确,专项重点支持节能增效、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煤炭清洁化利用项目、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项目、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项目、消费端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涉改乡镇农村电网项目等。同时,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确定资金补助比例、资金安排具体标准,最高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全文)http://www.ceccweb.org.cn/listshow.php?cid=68&id=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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