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17:45:02来源:点击:669 次
《湖南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0月23号发布。这份文件清晰勾勒出湖南未来城市发展的蓝图,从总体目标到具体任务,从实施路径到支持政策,每一项都与城市品质提升、居民生活改善紧密相连,具体内容如下:
湖南为城市更新划定了清晰的 “三步走” 目标,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有具体的推进方向,让规划落地更具操作性:
全省将集中启动一批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改造,同步推进一批 “补短板、惠民生、强功能” 的项目,比如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升级、危险住房改造等,让城市更新从 “蓝图” 走向 “实景” 的第一步扎实落地。
重点片区改造将初见成效,居民能明显感受到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全省城市更新的政策体系(如规划、土地、资金支持政策)和项目推进模式(如市场化运作、公众参与机制)将初步形成,为后续大规模推进打下基础。
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会更加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将实现转型(比如从 “大拆大建” 转向 “精细更新”);具有湖湘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将取得重要进展,届时无论是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还是公共服务、居住品质,都将迎来质的飞跃。
文件围绕 “韧性、居住、公共、生态、文化” 五大维度,部署了 12 项具体任务,覆盖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瞄准居民的 “急难愁盼” 和城市发展的 “关键短板”:
城市的 “韧性”,就是应对风险的能力。这一工程重点解决住房安全、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让城市更 “扛造”:
住房安全:从 “危险房” 到 “好房子”
加快拆除 D 级危险住房,稳妥改造 C 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对有抗震隐患的房屋进行加固,治理城镇预制板房屋;同时严禁借 “危改” 名义拆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建筑。还会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推广装配式装修,让老房子既安全又舒适。
此外,湖南还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质量保险等制度,探索危险房屋监测预警系统,用市场化手段保障住房安全,同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解决 “修房钱从哪来” 的问题。
基础设施:更新 “生命线”,补上 “短板”
动态排查供水、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线隐患,推进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统筹 “综合改一次”(避免反复开挖);稳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供水设施更新和第二水源地建设。
在污水处理方面,全面推动 “按效付费” 改革,同时 “污涝同治”—— 统筹防洪排涝、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善联排联调机制,解决 “下雨看海” 问题。
到 2030 年,要实现老化燃气管道 “动态清零”,改造供水、污水等地下管网 1 万公里以上,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 15 万个,缓解 “停车难”;还会适度超前建公共消防、人防设施,推进新型城基建,深化 BIM 技术应用。
居住是民生之本,这一工程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完整社区,从 “单个改造” 到 “系统提升”:
老旧小区:20 年以上小区 “愿改尽改”
鼓励小区及周边 “连片改造”,不仅要消除安全隐患(如更新老化燃气、电力管线),还要完善配套(停车、充电、消防、通信设施),补齐公共服务(助餐、家政);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同时加强改造全过程质量监管,完善长效运维机制。
特别强调保护传统风貌和文化遗产,到 2030 年,建成 20 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要实现 “愿改尽改”,让老居民住得更舒心。
城中村改造:“一村一策”,不搞大拆大建
坚持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先行,不搞 “一刀切”,分类用 “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 三种方式改造,重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让城中村既保留烟火气,又跟上城市发展步伐。
完整社区:打造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对照完整社区标准,建嵌入式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养老、托育)、便民商业、公共活动场地,打造 “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的社区。到 2030 年,要打造 50 个以上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全域推进先行区社区,让居民 “步行可达” 基本需求。
公共空间是城市的 “客厅”,这一工程通过改造街区、厂区,补齐公共服务,让城市更有烟火气和吸引力:
老旧街区:从 “旧” 到 “活”,融合商文旅体
推动老旧街区提质、功能转换、业态升级,建设 “活力街区”;鼓励统筹周边老旧火车站更新,让老交通枢纽焕发新活力;同时更新老旧商圈,优化设施和交通布局,引导商文旅体融合,丰富消费场景(比如打造文创街区、特色市集)。
老旧厂区:盘活闲置,保护工业遗产
用市场化方式改造老旧厂区,盘活闲置厂房,同时保护工业遗产,打造工业旅游区、文创基地等,让 “老工业” 变身 “新业态”,为城市增添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文化符号。
公共服务:补齐 “一老一小” 等短板
重点补养老、托育、医疗、教育、全民健身、无障碍设施的短板,预留设施用地;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发展普惠托育和多样化养老服务;还会推进 “平急两用” 公共设施建设(平时用做公共服务,应急时用做安置、物资储备),健全医疗应急体系。
到 2030 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健全,让居民 “就近享服务”。
生态是城市的 “底色”,这一工程聚焦 “治山、治水、治城”,修复生态、优化绿地:
生态修复:系统治理,恢复自然活力
一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湿地修复,让城市水系 “自然联通、有流动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小微湿地建设,打造亲水空间;同时管控修复被污染建设用地,保护修复重点区域矿山,让城市生态 “休养生息”。
绿地布局:见缝插绿,提升绿化品质
加强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利用闲置空间建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改造老旧公园,优先用乡土植物,鼓励立体绿化(比如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和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比如草坪可搭建帐篷)。
到 2030 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 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4 平方米,让城市更 “绿” 更宜居。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 “灵魂”,这一工程重点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避免 “千城一面”:
保护文化遗产:落实 “老城不能再拆”
先开展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划定最严格保护范围,建立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和保护前置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路径(比如改造成博物馆、文创空间);重点片区还要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开展适旅化改造。
到 2030 年,建成 10 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让湖湘文化 “活” 在当下。
管控风貌:不拆真建假,保护自然与文化
贯彻《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不随意拆除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严禁 “拆真建假”;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不随意改变河湖水系;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清理不规范地名;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让城市风貌 “有特色、不杂乱”。
好的蓝图需要好的执行路径,文件明确了 “体检 - 规划 - 储备 - 监管 - 参与” 五步走机制,确保城市更新有序推进:
先体检后更新:2026 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建立 “先体检后更新” 机制,统筹城市体检和国土空间规划体检,摸清城市 “短板”(比如哪里基础设施老化、哪里公共服务不足),再针对性推进更新,避免 “盲目改造”。2026 年,要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体检全覆盖。
强化规划引领:2026 年 6 月底前编完专项规划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 “专项规划 - 片区策划 - 项目实施方案” 体系,把空间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监督实施。2025 年,各地按 “急用先编” 原则编重点片区策划和项目方案;2026 年 6 月底前,市州、县要编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重点片区策划方案。
项目储备与计划:建库管理,按年推进
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牵头建 “项目储备库”,依托储备库编年度计划,明确每年要实施的项目清单,提前做好前期工作(比如立项、设计),确保项目 “能落地、快推进”。
全周期监管与多元参与:保障质量,凝聚合力
监管方面:城市更新项目要依法办施工许可,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识别防控质量、经济、管理风险,落实参建单位责任,相关部门还要做全周期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工程质量。
参与方面:建立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 模式,发挥 “一委一办一平台” 作用,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物业服务进家庭;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 “居委会 + 业委会 + 物业 + 社会组织 + 居民” 协调机制,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参与社区建设;还会建省城市更新智库、支持产业联盟,让更新 “众人拾柴”。
为解决城市更新 “钱、地、审批” 等难题,文件出台了针对性支持政策,打破推进障碍:
(一)规划支持:灵活调整标准,保障民生项目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对建筑间距、日照标准、绿地率等 “无法达现行标准” 的项目,可按 “不低于现状” 原则更新;对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平急两用” 设施、老旧住房原拆原建等项目,市州要在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装配式建筑应用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让民生项目 “好落地”。
(二)土地支持:盘活存量,简化手续
明确土地混合开发、用途转换的 “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土地利用更灵活; 既有建筑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 “5 年过渡期”(不含建设期),过渡期内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满转让需办手续的,可协议办理,符合划拨目录的保留划拨;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 等零星土地,无法单独供地的,可划拨或协议出让给相邻地块权利人; 小区加装电梯、利用空地建公共设施的,免予办理用地手续,减少审批环节。
(三)产权支持:明晰权属,化解历史问题
城市更新形成的不动产,若兼容多种功能且可分割,可按宗地、建筑区域或空间分层办分割审批和权属登记; 支持不动产权人与更新实施主体办 “转移预告登记”,更新完成后再办正式登记; 对权属复杂、无法确定实施主体但需更新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安全),属地政府可按重大行政决策确定实施主体; 市州要出台政策,妥善化解历史形成的 “无合法产权手续” 或 “征而未拆” 房屋的产权问题,减少矛盾。
(四)资金支持:多渠道筹资,降低成本
财政支持: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地方政府加大投入,保障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持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
金融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 REITs(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债券;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支持设城市更新基金、利用政府投资基金;
社会资本:鼓励用 “EPC+F+O”(工程总承包 + 投融资 + 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
其他优惠:落实税收减免,鼓励通信企业减免入网增容等收费;引导居民按 “谁受益、谁出资” 原则参与更新(比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资)。
(五)优化审批:清单豁免,会商解决难题
市州要制定土地、规划审批 “豁免清单”(不影响利害关系人权益、不改主体结构、保障安全的项目,可豁免部分审批);完善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技术导则、施工图审查要点、消防审查验收要点等;若项目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可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居民)会商解决,确保满足安全需求,避免 “一刀切” 卡审批。
城市更新是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省级层面,住建厅牵头,发改、教育、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 20 多个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实施;市州、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政策、保障资金,稳妥推进更新。同时,省级还计划在 2026 年 9 月底前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湖南省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图审查要点》《支持城市更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等,让支持措施更具体、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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