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30 22:03:07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点击:681 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提升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6〕550号),以下简称《通知》),修订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家用电冰箱、投影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家用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等7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梳理目前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37类产品的产品目录。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实施时间,《通知》明确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家用电冰箱等2类产品实施规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行,投影机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规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行,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实施规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行,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行,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实施规则自2027年9月1日起实行。此外,《通知》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情况和产品销售周期,明确对在上述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7类产品,可延迟两年加施新版能效标识,为企业消化库存品预留充足时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积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大力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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