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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2024-08-27 20:23:41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网信办网站点击:1265 次

数字化和绿色化是全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以下简称“双化协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三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

《实施指南》提出,各地区在使用指南推进双化协同工作过程中,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监测和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研究解决双化协同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实施指南》落地见效。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附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