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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文章之三:以“七个更加”加快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

2025-06-30 09:51:31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点击:708 次

信用修复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循了信用修复宽严相济和正面激励的价值导向,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必将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保护各类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方案》以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为目标,相关举措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七个更加”,即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失信分类更加精准、修复规则更加统一、修复流程更加规范、修复渠道更加便捷、修复结果更加同步、修复助企更加高效。

一、部门职责更加清晰

《实施方案》更加明确了信用修复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边界,解决了信用修复机制运行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将发改、法院、市监、税务、海关等多部门的办理责任优化为“信用中国”网站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两类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修复机制中的“总窗口”地位,实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集中公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办理修复”的基本格局,保障信用修复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二、失信分类更加精准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了信用信息分类管理、清单管理的重要性,构建了将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失信信息按照不同条件进行修复的制度规范。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施方案明确将适用于修复的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分别合理设置了最短公示期。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这充分体现了信用修复对多样化的失信行为分类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治理理念,有效纠治信用修复运行“一刀切”问题。

三、修复规则更加统一

《实施方案》基于“统一规范”的原则对现有的信用修复环节进行了重塑,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标准、统一的失信信息分类标准、统一的信用修复申请渠道、统一的信用修复办理时限要求、统一汇总共享信用修复结果,以统一的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修复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切实提升信用修复工作质效。

四、修复流程更加规范

《实施方案》在梳理现有信用修复流程基础上,通过优化申请、办理、公示和异议流程,切实有效提升群众对信用修复的知晓率和体验感。在申请环节,申请材料精简为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两项;在办理环节,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受信用修复申请,办理期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在公示环节,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负责信用修复结果信息的汇总、更新和共享,并作为信用修复决定书的主要提供窗口;在异议环节,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负责接收异议申诉并推送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异议申诉。

五、修复渠道更加便捷

《实施方案》明确了“线上+线下”两类渠道的设置和要求。广大群众和企业只需线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即可办理信用修复;线下可通过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信用服务窗口办理信用修复。通过完善信用修复的申请渠道,一方面帮助信用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信用修复,实现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另一方面也压缩了各类非法中介机构的寻租空间,确保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修复结果更加同步

《实施方案》首次从制度层面对信用修复结果的同步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强调政府部门之间要做好“信用中国”网站和行业信用信息平台间的“同步”。在申请环节,推广“两书同达”模式实现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的同步送达;在办理环节,要求“信用中国”网站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修复系统实现深度联通,7个工作日向“信用中国”网站反馈修复结果数据;在修复完成环节,要求实现同步停止公示、同步更新评价结果和同步解除失信惩戒;在权益保障环节,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要同步做好异议申诉和处理。另一方面,强调政府和市场之间要做好信用修复结果“同步”更新。强调“信用中国”网站与征信机构之间应建立信用修复结果共享和同步更新机制,明确要求加强对征信机构信息同步的监管,对没有及时更新修复结果的机构依法依规向社会进行通报,对有偿删除、公示虚假行为的机构进行严厉打击。

七、修复助企更加高效

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实施方案》在信用制度层面首次提出系统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的服务模式,为破产企业重新恢复信用提供了政策依据。破产企业仅需持有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即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有关部门可通过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添加声明、更新信用评价结果等方式帮助破产企业暂时恢复信用,这将有效提高破产企业重整效率,营造更加良性的信用生态,让广大“诚信而不幸”的经营主体获得重生机会。

总体上,《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紧紧围绕信用修复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为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生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曾光辉  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院长、正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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