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2 22:10:52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1003 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广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征集范围。全省范围内拟建、在建、建成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项目。
(二)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鼓励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或未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
(三)征集要求。项目应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设计、施工及运行阶段的相关技术要求,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拟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可申报设计阶段评审;完成竣工备案的建成项目可申报施工阶段评审;建筑投入正常使用一年后可申报运行阶段评审。
二、申报材料
1.四川省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简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
3.项目审批文件(包括立项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等);
4.项目相关图纸和计算文件,包括建筑节能指标、建筑气密层布置图、关键节点详图、节能计算书、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等;
5.能耗计算模型及模拟分析报告,包括软件介绍、建模方法、关键参数设置、负荷/能耗模拟计算结果及分析等;
6.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复检报告、建筑整体气密性检测报告、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报告、新风热回收装置抽检报告等;
7.室内环境检测分析报告或运行能效指标分析报告;
8.项目应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提供绿色建材产品采购合同资料、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绿色建材产品施工过程验收资料等;
9.其他能证明项目满足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或零能耗建筑要求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扫描形成电子版,向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项目推荐。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项目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有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推荐至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专家评审。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中无法确定的项目技术内容,必要时赴现场核查。
(四)公示公布。项目评审通过的,在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名单。
四、政策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评审通过的典型案例,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较高的典型案例优先纳入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支持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盖章手续完备,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市(州)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全面强化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各项技术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达到工程建设目标。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建成后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评估,不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要求的,将其移出四川省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名单。
联系人:胡彭超、杨 森
联系电话:028-85553749、85537044
邮箱:584864806@qq.com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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