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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2025-03-20 21:24:45
来源:国家能源局
点击:623 次
发布会文字实录
【综合司副司长张星】
: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能源局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先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主任陈涛女士、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女士、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副司长高波先生。我是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发布内容后,统一安排回答记者提问。现在,请李创军司长致发布辞。
【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记者朋友们见面,介绍绿证工作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和绿证相关工作。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要求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国家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国家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再到“用绿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下面我分三个方面介绍绿证相关情况。
一、建立健全绿证制度体系意义重大。绿色发展是国际发展的必然趋势,使用更多绿色电力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工资卡”,相当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收益,打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数据,实现了绿色电力消费的准确溯源、科学认定和精准核算,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绿证是构建绿色电力消费体系的基础制度。建立绿证制度并使用绿证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绿证制度,电力用户通过绿证证明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适应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要求,满足电力用户越来越迫切的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构建绿色电力消费体系,实现绿色电力消费的准确溯源、科学认定和精准核算。绿证作为权威的绿色电力消费溯源和核算工具,可以有力支撑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构建。
(二)绿证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更好开发建设和消纳利用的重要抓手。发电企业和项目业主通过出售绿证,可以获得独立于电能量价值以外的绿色环境收益,更好提升其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积极性。同时,国家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消纳责任压实到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通过绿证更好引导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消纳利用。
(三)绿证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途径。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推动能源领域降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中之重。加快培育绿证市场,进一步激发绿证需求,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有助于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减少能源领域碳排放,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四)绿证是顺应绿色贸易趋势、参与国际治理的有力工具。当前,绿色贸易已成为全球最新趋势,适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新电池法案等涉碳贸易规则,建设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已经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诉求,许多跨国企业都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并对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供应和消费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治理,绿证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合作交流的重要议题,有力支撑全球能源低碳转型。
二、中国绿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自2017年实施绿证制度以来,我们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基本建立了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绿证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交易规模显著提升,交易主体持续扩大,国际认证积极推进,绿证的权威性和唯一性不断突出,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绿证就是绿色电力消费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
(一)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在2017年试行为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基础上,不断完善绿证制度,将平价项目纳入核发范围、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2023年以来出台了绿证全覆盖政策,印发了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绿证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能源局对全部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领电力领域同属性凭证或国外绿证,确保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实现精准溯源,避免环境价值重复计量。
(二)全周期可追溯管理体系基本构建。一方面,对标国际绿证规则设计,增加了绿证核销机制,细化核销工作方案和具体流程。目前,中国绿证已建立了以项目建档立卡为基础,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到核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从制度及运行机制上保障绿证的权威性和唯一性,避免环境价值重复计量。另一方面,建设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支撑绿证核发精准高效开展,与绿证交易平台之间做到数据流、信息流相互贯通,实现了绿证数据全程可溯源、防篡改。
(三)绿证与其他机制实现有效衔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衔接。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自2019年实施以来,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为更好压实消纳责任,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去年新设立了电解铝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二是与能耗双控机制衔接。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相关要求,2024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的通知,明确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有力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水平提升。三是与碳市场和碳排放核算机制衔接。厘清绿证和碳强制市场边界,明确重点排放单位电力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范围。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以下简称CCER)协同,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绿证交易或参与CCER,避免重复获利。明确要求绿证纳入碳排放和碳足迹核算,要求推动建立绿证纳入行业碳排放核算的制度规则、绿证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方法与通用国家标准。
(四)绿证走出去成果丰硕。一是加强绿证议题交流。将加强绿证合作纳入多双边合作的重点议题,大力宣介中国绿证政策及成效。在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论坛、中欧绿色发展论坛等宣介推广中国绿证,将绿证议题纳入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清单。二是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组团赴丹麦和欧盟总部开展了绿证专题调研,宣介中国绿证开展情况,就中欧绿证互认和如何在碳边境调节机制下更好发挥绿证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取得积极成效,各方认可中欧绿证的设计理念高度一致、制度规则基本相似,具备加快互认的基础条件。今年初我们与丹方联合组织召开了发布会,共同发布了成果报告,报告可以在国家能源局和丹麦能源署官网下载。三是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国际绿色电力自愿消费倡议组织(以下简称RE100)在跨国企业中有很大影响力。为更好满足企业诉求,去年年底,相关智库机构赴英与RE100进行了技术交流,全面介绍了中国绿证制度情况,从交流情况看,形成的共识越来越多,为RE100后续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绿证制度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购买绿证,中国绿证市场活力不断增强,核发、交易规模和交易主体数量显著提升。同时,大型活动、用能企业、公共机构、居民用电均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杭州亚运会、上海进口博览会、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等均通过绿证实现100%绿色用能;绿证已成为企业建设绿色产业链,报告碳足迹,完成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披露,践行社会承诺的重要工具;居民自主购买绿证数量不断提升,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绿证工作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目前绿证市场供需不平衡,绿证价格较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尚未充分体现;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具体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绿证国际互认仍需持续推进。
三、全力推动绿证工作再迈新台阶。绿证的推广应用和绿色电力消费的逐步提升,离不开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绿证用户实际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培育好绿证市场,发挥好绿证作用,推动绿证工作再迈新台阶。
一是加快培育绿证市场。落实能源法相关要求,为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聚焦目前绿证供需不平衡、价格较低的问题,我们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联合编制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今天发布会后将挂网公布,接下来慧敏同志将具体介绍。
二是全面做好机制衔接。进一步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至重点用能单位,在去年对电解铝行业提出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基础上,今年拟对更多行业提出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要求并使用绿证核算。落实能耗双控向碳双控全面转型要求,在使用绿证做好今年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基础上,研究绿证纳入碳排放双控考核的具体办法。研究明确绿证纳入碳排放和碳足迹核算的具体办法,推动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相关规则和标准,配合研究省级电力剩余排放因子,动态更新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碳足迹因子。加快推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编制推动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意见,推动出台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标准,为用能单位提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服务。
三是积极推进国际互认。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证相关交流沟通,积极推进绿证国际互认。加强与欧盟方面沟通,推动中欧适时签订绿证互认互信协议,推动中国绿证在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涉碳贸易规则中更好发挥作用。相关机构做好与RE100沟通,推动RE100对中国绿证实现无条件认可。
四是全面做好政策宣介。紧密对接绿证用户需求,加大绿证政策主动宣介力度。编制印发《绿证发展报告2024年》和《绿证百问百答》,后面陈涛同志和慧敏同志将分别介绍。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继续发布绿证消费排名,完善排名维度和层级。对接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需求,充分发挥绿证绿电服务中心作用,满足企业诉求。此外,我们正在策划聘任绿证绿电推广大使,拟邀请具有广泛影响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担任。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绿证的关心和支持!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绿证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做好绿证市场监测,全力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欢迎大家通过国家核发交易系统和各交易平台对绿证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力争第一时间为大家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满足大家的绿证绿电需求。谢谢大家!
【张星】
: 谢谢李创军司长。下面由潘慧敏副司长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
: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目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低估。为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推动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目前,正式与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意见》重点针对目前绿证市场需求不足、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低估的问题,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一是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同时,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规范绿证核销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绿证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优化配置。
二是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ESG报告。
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一方面,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区分不同维度推动提升绿证自愿消费,比如要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绿电建筑、绿电社区,特别是紧贴用户需求新设立两个场景,一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电动汽车充绿电,将电动汽车变成真正的新能源汽车;二是鼓励居民消费绿电,推动电网企业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服务,比如研究推出绿电套餐供居民自主选择。此外,还明确了绿色信贷、政府采购等金融财政支持举措。
三是完善绿证交易机制。价格方面,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绿证交易机制方面,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面,推进不同时间跨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四是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主要是打好三个基础,做好三个衔接。三个基础一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各类标准制定,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明确流程和方法等要求,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三是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推进认证结果的采信和应用。三个衔接主要是推动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碳排放双控、碳排放核算等机制有效衔接。
五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的国际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开展绿证交流与合作,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鼓励行业成立绿色电力消费倡议国际组织,提升绿证对用能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政策宣介服务,灵活多样开展绿证政策宣贯活动,鼓励开展宣贯会、洽谈会等促进绿证交易的活动;鼓励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探索设立绿证绿电服务中心,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为做好政策宣介,更好普及绿证绿电基础知识,近期我们聚焦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绿证相关话题和我局网民留言等信息,在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组织有关机构编写了《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将我局官网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并下载。百问百答共包括绿证概念和意义、绿证样式及信息、绿证核发、绿证交易、绿证核销、绿证应用、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等七个篇章100个问题,希望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绿证、购买绿证、使用绿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为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贡献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落实各项工作。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和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在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下,绿色电力消费必将成为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新风尚,绿证市场必将大步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星】
: 请陈涛主任发布《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
【资质中心主任陈涛】
: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绿证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持续加强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不断培育绿证市场,大力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意识的形成和提升。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绿证发展情况和发展水平,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写了《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
《发展报告》全面诠释了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脉络,介绍了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交易、市场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国际互认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成效,阐明了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等衔接的政策考虑,并展望了绿证事业发展前景和方向。总体上看,我国绿证发展主要有六个方面特点。
一是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健全和完善绿证制度是我国绿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2017年我国正式建立绿证制度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印发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健全绿证制度,通过试行绿证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扩大绿证核发范围,开展绿证绿电交易等举措,不断健全建档立卡、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等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绿证政策体系。从制度及运行机制上切实保障我国绿证的权威性和唯一性,避免环境价值重复计算。
二是绿证核发质效显著提升。绿证全覆盖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2024年6月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上线运行后,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组织电网企业建立由电力交易机构牵头、电网相关部门配合的月度电量数据归集机制,制定数据归属、管理、安全防护工作方案,绿证从由发电企业申请调整为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经审核后按月批量自动核发,实现当月电量次月核发绿证,核发时间缩短85%,大幅提升绿证核发质效。2024年全国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36倍,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等8省(区)绿证核发数量均超2亿个。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
三是绿证市场活力持续增强。在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双重驱动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绿证市场活力持续增强,绿证交易规模、参与交易主体数量均取得显著突破。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规模实现翻两番,交易绿证数量达4.46亿个,其中绿证单独交易2.77亿个,以跨省交易为主;绿色电力交易绿证1.69亿个,以省内交易为主。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5.9万个,同比增长2.5倍,消费主体遍布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是绿证交易的主要地区,合计购买绿证数量超过全国的一半。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绿证累计交易5.53亿个。
四是绿证应用需求不断释放。围绕证明和核算绿色电力消费等功能,绿证应用场景得到不断拓展,有力推动了绿色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在证明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很多大型活动、用能企业、公共机构、居民用户均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杭州亚运会、上海进口博览会,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等均通过购买绿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方式实现100%绿色用能,部分跨国企业、外向型企业等均将绿证作为企业产品或产业链绿色电力消费、报告碳足迹、完成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披露、自身践行社会承诺的重要工具。居民绿色电力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地提升,2024年居民自主购买绿证近118万个,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在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各地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明确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用能单位以持有绿证作为主要核算方式,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政策有效衔接,取得积极进展。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和广东省等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购买绿证绿电方式实施绿色电力消费替代;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等探索构建以用能预算为主线的工作体系,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抵消;上海市、湖北省、北京市、深圳市和天津市等明确碳市场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色电力单独核算碳排放。
五是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证国际互认是实现“双碳”目标、应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关键路径,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证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多双边国际交流渠道,将绿证合作列为政府交流的重点议题,大力宣介中国绿证政策和应用实践,政府层面议题交流不断深入。鼓励社会组织、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国际合作、学术交流、论坛展会等多种途径,推动中国绿证在价值理念、政策取向以及碳排放核算方法等方面与国际绿证衔接,加快绿证国际互认进程。以开放合作态度深度参与绿证核发、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绿证国际标准制定取得突破,为绿证标准国际化作出积极贡献。
六是绿证系统支撑保障有力。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集成绿证核发管理、交易调度支持和辅助支撑保障等核心功能,通过“一个账户、两类数据、三个环节、四条专线”,以信息化方式支撑绿证核发交易高效运行。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为参与绿证核发交易主体建立唯一的绿证账户,打造绿证核发交易“权威底账”;汇集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月度电量数据和发电企业填报数据两类数据,形成数据互补、自动校验、自动比对核发方式;贯通事前初核、事中比对、事后处理全流程,形成绿证核发监督闭环管理。通过4条数据专线与各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各平台绿证交易全程协同。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大国,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市场,深度融入国际绿色贸易体系,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做好绿证核发全覆盖,高质量建设和发展绿证市场,强化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绿证与国内外碳减排体系、国际组织相关倡议、有关国家绿色消费机制衔接,充分发挥绿证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张星】
: 谢谢陈涛主任。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提出问题,提问时请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能传媒记者】
: 在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
: 近年来,我国绿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绿证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证单独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提升。我们拟从价格、时间、空间、品类等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推动交易机制更加灵活多样,更好满足用能单位多样化用能需求。
一是在交易价格上引导。进一步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单独交易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绿证的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组织电力交易机构指导用户合理形成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价格。
二是时间尺度上优化。在现有绿证交易方式基础上,强化绿证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满足用户长期稳定购买绿证的需求。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创新推出月内到多年期的不同时间尺度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满足用户长期稳定获取绿色电力供给与价格的需求。
三是从空间尺度上完善。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实现绿证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通和优化配置。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有效扩大跨省跨区供给,解决当前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组织难度大的问题,更好满足用户跨省跨区绿电交易需求。
四是从交易品类上创新。通过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稳步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证交易。推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存量水电绿证划转至用户。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研究推动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等跨省跨区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更好促进基地项目有效消纳。谢谢!
【21世纪经济报记者】
: 国际上绿色贸易趋势日益明显,请问绿证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
【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 这个媒体朋友讲到国际上绿色贸易趋势日趋明显,确确实实是当前国际贸易的一个很鲜明的特色。近年来,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比如欧盟提出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新电池法案,对贸易产品“含绿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适应绿色贸易要求的核心是降低重点产品碳排放,减少碳关税支付成本。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在全社会碳排放的占比超过40%,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产品的碳足迹,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主要降碳路径。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对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可以满足出口产品绿色电力需求。总的来看,绿证具备服务出口贸易绿色化的良好基础。下一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对接绿证国际标准。绿证国际标准对接是服务企业更好使用绿证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提升我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二是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这是推动绿证更好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要加强政府间沟通,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推动主要贸易伙伴认可我绿证。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们积极推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去年年底赴丹麦和欧盟总部开展专题调研并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要加大与国际组织沟通交流力度,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就绿色电力消费的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工作与国际社会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
三是加强主动宣介服务。从我们前期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很多企业对绿证绿电相关政策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但仍有不少企业对相关政策掌握的还不够,这也反映了我们的相关工作还需要加强。下一步,我们要发挥好各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聚焦企业出口产品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绿证绿电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四是做好绿证绿电供给。之前我们也接到一些出口型企业反映买不到绿证或绿电的问题留言,这主要是绿证绿电供给的问题。刚才陈涛主任也做了介绍,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绿证可以满足企业出口贸易的需要。
此外,刚才慧敏副司长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里我再就《意见》进行补充说明。《意见》主要聚焦推进绿证消费从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一是绿证供给,就是谁来卖;二是绿证消费,就是谁来买;三是交易机制,就是怎么买;四是应用场景,就是买了有什么用途;五是走出去,就是国外能不能用。通过这五个方面,更好服务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提升出口贸易产品的“含绿量”。
【新华社记者】
: 请具体介绍一下绿证如何实现按月批量核发?分布式项目、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核发情况如何?谢谢。
【资质中心主任陈涛】
: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相关信息系统衔接,强化数据互通和业务互联,每月22日归集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批量推送的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若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自主上传核发所需数据,系统将自动进行校核比对,无异议的,绿证将自动核发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绿证账户中;存在异议的,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组织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对异议数据进行核实处理。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未上传数据的,直接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核发绿证。
分布式发电项目绿证核发方面。绿证核发全覆盖政策实施以来,国家能源局始终积极推进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并取得积极进展。2024年全国分布式项目核发绿证5695万个,同比增长27.80倍,涉及分布式项目6.46万个,包括分散式风电核发绿证3364万个,占比59.07%,涉及项目438个;分布式光伏核发绿证2331万个,占比40.93%,涉及项目6.42万个,其中对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核发绿证95万个,涉及项目1212个。
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核发方面。2024年,我国正式对常规水电项目核发绿证,进一步拓展了绿证核发范围。全年核发常规水电项目绿证15.78亿个,占总核发量的33.73%,涉及项目6846个,其中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核发绿证15.75亿个,相应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绿证280万个,该部分绿证可在绿证市场自由交易。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分布式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电量计量、数据归集、绿证核发和划转等五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形成适用于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流程,研究明确分布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管理规范,为分布式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奠定基础。
【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 绿证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谢谢。
【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
: 当前,人民群众的用电要求正在由“用好电”向“用绿电”转变。由于电力具有同质性,除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形外,电力一旦进入电网,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不同电力品类,绿证应运而生。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发放的“工资卡”,1个绿证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每张绿证对应唯一的绿证编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精准溯源。
为充分发挥绿证作用,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我们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确立了绿证制度的法律地位。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为防止出现其他类型证书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引起可能的市场混乱,政策明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领电力领域同属性凭证或国外绿证,确保中国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同时,我们建立了以项目建档立卡为基础,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到核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全流程贯通,确保绿证全生命周期追溯流程和追溯结果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此外,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和各绿证交易平台将按要求做好绿证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
需要重点说明,单独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不能实现溯源。合同主要是约定交易电量、价格和曲线,结算按照实际执行为准,要证明用户使用了绿色电力,依然需要绿证作为追溯凭证。实际上,绿色电力交易作为绿证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也通过绿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溯源。
【中新社记者】
: 如何推动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副司长高波】
: 数据中心是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工作方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助力数据中心全面绿色转型。2023年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我们围绕算力电力协同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为提升数据中心绿电应用水平提供政策保障。我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提出创新算力电力协同机制、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比例等多项政策措施。
其次,积累算力电力协同经验,推动绿色电力向绿色算力转化。去年,我们结合地方所能、国家所需,在京津冀、长三角、内蒙古等枢纽节点以及青海、新疆等清洁能源丰富地区部署算电协同先行先试任务,围绕绿电直供、多源互补、源荷互动等开展技术探索,推动算力电力机制创新。
同时,我们多措并举促进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引导“东数西算”工程与能源布局协同发展,充分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通过绿证、绿电交易提升数据中心绿电占比。推进数据中心用能设备节能降碳,目前八大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平均PUE(电能利用效率)达到1.3左右,最先进数据中心PUE最低降至1.04。
下一步,面向十五五算力资源发展需求,国家数据局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协作,按照“监测全量、优化存量、拓展增量”的工作思路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绿电统计及核算机制,开展绿电指标定期监测,进一步激发数据中心绿证消费积极性,强化数据中心绿电供给,推动“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算力资源布局优化,力争在2025年实现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达到80%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
【环球网记者】
: 曾经提到了绿证的全流程闭环体系,请具体介绍一下我国绿证核销机制的具体情况,核销场景都有哪些?谢谢。
【资质中心主任陈涛】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国绿证运行机制日益完善,逐步形成了建档立卡、核发、交易、应用、核销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模式。核销机制是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重要一环,目前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相关功能已完成开发并上线运行,为我国绿证环境权益的归属认定提供有力支撑。系统支持对以下3种场景开展绿证核销。
一是核销超过有效期的绿证。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监测已核发绿证是否超过有效期,对超期绿证进行核销。对于已在各交易平台上架的未交易绿证,由交易平台强制下架并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行核销。
二是核销声明或认证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用能企业采购绿证后,可通过购买该笔绿证所在的交易平台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交核销申请,用于证明用电场所、特定产品线、会议和活动、绿色交通等绿色电力消费行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在对申请审核通过后核销相应绿证,并按持有方需求生成绿证核销明细表,相关核销信息实时同步至对应绿证交易平台。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度建立后,用户可向认证机构提交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出具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结果,并将结果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系统依申请核销对应绿证;未申请认证的用户,仍可自主声明绿色电力消费,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生成绿证核销明细表。
三是核销完成自愿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绿证。国家能源局已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申请有关信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依据CCER注册登记平台推送的已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相关信息,对计入期内绿证进行冻结;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完成项目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减排量涉及月份的绿证予以核销,有效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声明(认证)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予以核销,用户可通过扫描溯源二维码查询并下载所核销绿证的编号、项目名称、类型、所在地等信息。绿证核销后不影响在能耗双控考核、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迹管理等场景的应用。
【中国青年报记者】
: 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是扩展绿证应用的有效手段。请问在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
【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
: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我在发布《意见》主要内容的时候,介绍了扩展绿证应用市场三个衔接的有关情况,应该说这三个衔接也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加快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是激发绿证消费活力、更好培育绿证市场的有效手段。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消纳责任权重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发展机制,之前压力主要在省一级,下一步的重点是进一步压实消纳责任,重点是对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去年我们对电解铝行业设立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近期我们也对上一年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整体看完成情况良好,但是不同地区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统筹不同行业发展实际,今年拟对更多行业设置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将有力提升绿证需求,提升绿证交易规模。
二是做好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一方面,落实《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支撑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另一方面,配合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要求,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
三是做好与碳排放核算衔接。一方面,推动研究明确绿证纳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具体规则办法。推动发布扣减全部绿证的全国/区域/省级电力平均碳排放因子。另一方面,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重复获益。
【综合司副司长张星】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本场发布会由新华网、我局门户网站同步现场图文直播,我局微信公众号转发,请大家关注。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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