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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

2023-10-23 10:39:15来源:点击:303 次

9月19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招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类型产品的,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

 

长期以来,我国十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但当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研发出“首台套”后,迎接他们的常常并不是市场的青睐,而是买方设置的重重门槛。

 

近期,记者在调研昆山某工业母机核心零部件企业时,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坦言,转台、刀塔等工业母机功能部件早已打破海外垄断,但在国内找不到匹配的工业母机厂家合作。在选择工业母机核心功能部件时,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下游企业更倾向于选择进口产品仍是当前较为普遍的现象。国内部分企业对于国产设备的接受程度偏低仍是阻碍国产设备发展的原因之一。

 

《半月谈》报道指出,“首台套”面临着买方设置的应用业绩、设备参数等市场门槛,在招投标中很难入围,即使侥幸入围,也往往在评审环节遭遇“国产歧视”而出局,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受到打击,其背后存在的自主创新“后半篇文章”亟待引起关注。

 

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意见》从规范招标要求、明确评标原则、加强监督检查三方面提出若干要求。

 

《意见》明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招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类型产品的,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商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

 

对投标企业而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评标办法应当有利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得在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方面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

 

同时,评标办法应落实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创新、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要求,将技术创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售后服务、后续供应、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的履约能力等纳入评审指标范畴。

 

此外,《意见》指出,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问题线索联合处置、督导督办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证券时报